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Mounter      病假及医疗期 工伤保险 工资支付      
  • 员工在2017.3.2-2017.9.2为停工留薪期间,已经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此时间段的工资,员工诉求在2017.3.2之前的半年时间有因为此职业病看病门诊的病假,影响了其原工资待遇的金额,少发了。请问员工这一诉求有何请求依据吗?应该处理? 「广东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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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你的问题其实就是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如何核算问题,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按照劳动者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包含加班工资)支付即可,需要澄清的时2017.3.2之前的半年时间段既然是因为职业病看病导致的因应当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依法足额支付工资而不是只支付病假工资从而导致工资福利待遇减少,故员工诉求合理。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若干意见》【粤高法发[2018]2号】

    七、在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劳动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应按劳动者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加班工资)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

    第五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019-03-07 15:19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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