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有员工连续几天打上班卡后前往饭堂吃早餐,之后再回办公室工作。我们想写警告信的内容: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员工手册的规定,打上班卡后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伪造出勤记录。
“伪造”一词用得不太准确,请问这句话怎么说才好?
郑新战 认可专家
个人以为:
1.首先应加强对员工的宣导与教育工作,与员工进行相应的沟通。
2.其次,加强规章制度的规定明确具体的上班时间,比如一般都是八点开始上班并计入工作时间,若早上来的比较早比如七点半来了先行打卡后再去吃饭并在八点前准时可以到达工作岗位的并不属于违纪的情形,所以加强规章制度的明确规定与日常的宣导教育工作至关重要。
3.针对正常上班时间点如八点后打卡离开或八点前打卡离开在正常上班时间内不到岗的就属于旷工情形(应到岗而无正当理由不到岗的情况),公司有权根据自身的规定进行处理,但发现一次就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就解除劳动合同就显得不太合理了,处于处罚过重,一般旷工三天才算严重违纪。
2019-03-06 16:05 发表
郑新战 认可专家
警告信草写要点:
1.警告的对象
2.警告的事实与规章制度依据
3.违纪情形导致的影响与后果
4. 给出的处理结论
5.警告信最好能让劳动者签收送达,若拒绝签收的,需当面送达并宣读录音或录像 然后张贴在公告栏并录像或拍照留存公示证据并给以书面的申诉期,逾期未提出申诉的视为对处理结果的接受。
关于乙方拒绝签字之劳动合同双方事先约定或警告信告知提醒书面用语:
乙方需要对自身违反劳动纪律或违反劳动规章制度的情形进行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检讨书或在违纪处理单上签字确认,如果乙方不签字的,甲方可以张贴公告公布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情况,乙方如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的申辩意见,逾期不提交申辩意见的,则视为乙方对甲方处理结果的接受。
2019-03-07 15:06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