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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新战 认可专家
你好,你的问题需要区分情况来讲:
1.员工2017年1月1日入职是大学生毕业入职(之前无工作经历),还是入职前在其他单位已经工作了若干时间。这个问题会影响2017年度当年的年休假是否享有以及具体可享有的休假天数问题。
2. 2017.1.1-2018.1.1属于连续工作一年,那么2018.1.1后就可以休年假,目前是2019年,当年当然可以依法再次享有年休假,自2019.1.1-2019.12.31期间根据实际的休假申请日可以享有的休假天数计算方式:(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2019-02-16 08:27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