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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层希望为绩效特别好的员工另外设定一套薪酬体系,
同样岗位设定更高的薪酬区间,将公司最优秀的人才以高薪激励。
1、请问这样的设计,是否违反了同工同酬的原则,是否有法律风险?
2、请问如果完成了这样的设计,是否需要走民主程序?
郑新战 认可专家
1、请问这样的设计,是否违反了同工同酬的原则,是否有法律风险?
答复:并不违反同工同酬原则,所谓的同工同酬也就是适用合理公平科学的薪酬制度而已,并非工资数额上需要完全相等。但薪酬制度需要经过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的程序进行制定并告知劳动者。
首先,“同工同酬”是我国劳动法的一项基本规定,是指在相同的时间、相同的工作岗位,从事相同的工作、取得相同的业绩,获取相同的报酬。因此,要求同酬的前提条件就是同工,而同工应指,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相同,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工作量,并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 其次,“同工同酬”是法律规定的一项原则,即单位针对同一工种应实行相同的薪酬办法,不能因人而异区别对待,但并非同一岗位不区分劳动量的大小及工作业绩情况而统一支付相同报酬。
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作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本条中的“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
的劳动报酬。
2、请问如果完成了这样的设计,是否需要走民主程序?
肯定需要经过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的程序,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2018-11-26 17:26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