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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3 10:48:48 补充内容:
因客户不续签业务合同,个别部门需要裁减员工,三期女员工可以在裁减范围内吗?如果她自己申请加入裁减名单呢?如果合同终止,赔偿方案是否跟普通员工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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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小虎 认可专家
老徐急了 等人赞同
AMY,您好!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意,只要意思表示真实则具有法律效力。我国劳动合同法并未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设置排除条件,如贵司能与三期女职工协商解约,则法律并不禁止,和普通员工无异。
2、如劳动合同终止是因为合同期限届满,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5条规定,合同期限要顺延至三期结束,公司不能终止,但双方依然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如与三期女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因其身份特殊,可能有未休完的产假,公司补偿时可考虑适当提高标准。
2016-11-23 14:48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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