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试用期需符合以下条件:
1. 合同期三年法定试用期为6个月,所以延长后连续不可超过6个月.
2.延长需在试用期期满前提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
3.未经协商一致不可单方面做出延长试用期的决定
针对该员工情况,贵司可以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严重违纪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理由进行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以免后续转正后导致请神容易送神难难的尴尬局面。事先规定并告知明确的录用条件就显得尤为重要。另外完善的规章制度也是必不可少的。
2018-11-19 18:32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