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11     
  • 高管考勤管理 「广东 珠海」
  • 公司有部份高管属于免考勤制度,此是否属于不定时工作制,此类人群,需要签订什么协议,才降低公司的风险。如发生工伤或者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则会争议是否在工作时间内。
  •  (1)个回答   收藏   
  • 0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目前在珠海地区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时无需再行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但需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同时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需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或实施方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规章制度或实施方案必须经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并进行公示告知给公司全体员工。

    针对公司高管需要签订单独的劳动合同即可,同时做好日常的管理工作,明确规定具体的工作时间及来公司期间及出差期间要有工作记录及进入与离开的记录比如指纹门禁记录等,出外时建议进行微信、钉钉或书面出差审批单的方式进行记录行程,发生工伤时均可以作为相应的证据。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险局转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珠劳社办〔2009〕40号

    现将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劳社发〔2009〕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我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事项,已在我市第一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时取消,因此我市不再受理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申请

    二、企业部分岗位因生产特点或工作性质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符合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及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办法》中关于实施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有关规定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需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或实施方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规章制度或实施方案必须经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并进行公示。

    2018-07-24 11:38 发表  

登录后发布您的回答?没有账户?注册一个。

更多>入驻专家

  • 董保华   特聘权威

    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

  • 郭文龙   特聘权威

    中国社会法研究会理事

  • 张宪民   特聘权威

    中国社会法研究会理事

  •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劳动法服务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