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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业禁忌 「广东 珠海」
  • 一名工龄已有8年的员工,因在年度职业病体检过程中,发现有噪声的职业禁忌,公司已再三书面通知,安排调岗(在原待遇不变的情况下调),员工不同意,企业也不同意协商解除合同,该如何做更好些?此噪声的职业禁忌,后续公司是否需要付治疗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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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7-24 17:41:21 补充内容:

    如果公司已安排了离岗前职业病体检,且最终结果为职业禁忌,医院已回复此为最终检查结果,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员工个人要求要到省疾控中心检查,此费用是否有规定应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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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建议贵司先行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劳动者不同意调岗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若劳动者依然不配合调岗且存在无理取闹情形的,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调岗是企业的用工自主权的范畴,劳动者无合理理由屡次拒不服从安排的视为严重违纪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公司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项解除,但前提必须是公司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并有明确规定:公司依法调整乙方工作岗位,乙方无正当合理理由拒不服从安排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公司可以依法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修正)

    第三十五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018-07-24 11:23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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