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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UDO      社会保险管理      
  • 公司总部在深圳,外区职工社保为第三方代缴,其他合同等劳务关系还是在公司,这种操作正规吗?对单位有风险吗 「广东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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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7-19 16:38:26 补充内容:

    这种外区职工比较多的,员工的社保公积金怎么操作公司没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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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劳动关系主体和社保缴纳主体必须一致,否则就是违法的,若是长期在外地工作的,可以在异地设立分公司的方式进行缴纳社保,同时劳动关系转移至分公司即可。若是临时异地委派借调用工(一般在六个月之内)则建议签一个三方协议,即派出单位、劳动者、借入单位之间签协议明确约定职工的工资、保险、福利、休假等有关待遇。

    若是普通员工则可以通过异地劳务派遣的方式进行用工,社保问题和劳动关系问题、工资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7.用人单位应与其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以及其他非在岗但仍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外借和上学期间,劳动合同中的某些相关条款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 14.派出到合资、参股单位的职工如果与原单位仍保持着劳动关系,应当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单位可就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在与合资、参股单位订立的劳务合同时,明确职工的工资、保险、福利、休假等有关待遇。 74.企业富余职工、请长假人员、请长病假人员、外借人员和带薪上学人员,其社会保险费用仍按规定由原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缴纳保险费期间计算为缴费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正)

    第四十三条第三款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1修正)

    第四十二条第三款 非法承包建筑工程发生工伤事故,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应当由分包方或者承包方承担,分包方或者承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后有权向发包方追偿。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日期:2013-01-01

    第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职工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特区内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按规定的标准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实施日期:2016-07-01】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实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时全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获取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资格; 第六十一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冒用他人证件、虚构劳动关系等手段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办理,将有关情况记入其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处涉案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虚构劳动关系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已骗取的社会保险待遇,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018-07-20 09:17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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