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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欣~~~ ( 大沙河建设公司 人事 )     养老保险      
  • 公司人员即将退休 「广东 深圳」
  • 明年有公司人员即将退休,因为没有接触过此类情况,在哪里能够查询后续办理的相关事项?以及有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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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核发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办事指南:

    深圳社保局官网:http://wsbs.sz.gov.cn/shenzhen/project/guide?code=70001200269558324813440300&type=openQzqd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本市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一)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本市;(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三)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2009年) 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2014年) 第三条 参保人不得在两个以上统筹地区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在市外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经本人申请,可不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不纳入本市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居民养老保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市外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纳入本市社会养老保险范围。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2013年) 第十九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本市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一)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本市; (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三)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 国务院关于颁布《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1978年) 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二)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国务院关于颁布《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1978年)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 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 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以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2009年) 第五条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与发放 参保人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时,由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申领、审核手续并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年度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和死亡待遇等。

    2018-07-11 15:19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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