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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新战 认可专家
1.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按照不少于全体职工人数的百分之五确定
2.职工代表人数按照不少于全体职工人数的百分之五确定后不足30人的,必须按照不少于三十人确定代表人数。
3.5%和三十人这两个条件是“且”的关系,也就是若5%的比例大于30人的按照实际人员确定,若5%的比例小于30人必须按照30人来确定代表人数。
另外人数比较少的比如50人或100人的最好进行职工大会,比如上海及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规定,广东地区依据当地规定或全国总工会的规定执行即可:
《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2017修正)
第四条 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职工人数在一百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人数不足一百人的企事业单位一般召开职工大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召开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总工办发[2011]53号】
六、企业应当根据职工人数和生产(行政)单位设置状况确定职工代表总数、划分选区、分配名额,进行职工代表的选举。职工代表人数应当按照企业全体职工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具体比例和人数应当按照本企业职代会实施办法(细则)确定,或由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但最少不得低于三十人。企业职工人数在五十人以下的,应当召开职工大会。 七、职工代表中应当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企业领导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其中企业领导人员一般不超过职工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 。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总工发[2012]12号】
第八条 企业可以根据职工人数确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 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按照不少于全体职工人数的百分之五确定,最少不少于三十人。职工代表人数超过一百人的,超出的代表人数可以由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
2018-07-02 14:04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