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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新战 认可专家
1)由于公司没有工会,推举的职工代表人数是否有相应的要求?比如占公司总人数比例。 另:是否每个部门都需要有职工代表?
根据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总工发[2012]12号】
第八条 企业可以根据职工人数确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
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按照不少于全体职工人数的百分之五确定,最少不少于三十人。职工代表人数超过一百人的,超出的代表人数可以由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
第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企业领导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组成。其中,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领导人员一般不得超过职工代表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有女职工和劳务派遣职工的企业,职工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比例的女职工和劳务派遣职工代表。
2)员工手册上是否可以规定:如员工不慎遗失,需补交相应的工本费20元?
这个可以,基于劳动者自身主观过错导致丢失的企业成本损失可以进行如此规定,但必须履行告知义务及员工手册签收的证据比如签字+按指模。20元是否合理要看实际员工手册本身的印刷成本来看,根据当前经济水平而言一般20元没太大问题。
2018-06-28 17:42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