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Jessie      劳动合同的解除      
  • 裁员问题 「广东 深圳」
  • 公司在其他城市建立了新的工厂,现深圳的工厂已经将部分生产线转移到新的工厂,公司计划对多余的人力进行裁员。请问这次的裁员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是否属于经济性裁员?公司是否要在当地的劳动部门备案?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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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应属于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规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可以先行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比如变更工作地点一起随迁,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或支付N+1的方式解除,也可以直接与劳动者协商解除,由企业提出协商解除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比照40条规定支付N+1作为协商的先决条件),便于员工接受。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协商解除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解除无需到当地的劳动部门备案。

    2018-06-07 15:42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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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应属于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规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可以先行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比如变更工作地点一起随迁,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或支付N+1的方式解除,也可以直接与劳动者协商解除,由企业提出协商解除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比照40条规定支付N+1作为协商的先决条件),便于员工接受。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协商解除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解除无需到当地的劳动部门备案。

    2018-06-07 15:42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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