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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R      带薪年休假 病假及医疗期      
  • 病假累计与年休假 「广东 佛山」
  • 职工年休假中规定,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若企业规定,职工年休假中规定,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已享受的当年的年休假在下一年度中抵扣,是否合理?

    2.病假累计时间如何计算?如某员工3月11日开始休第一次病假,是否按照自然月由3月开始计算?

    3.病假时间是否包含公休与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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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1.合理,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2.3月11开始休病假,三个月医疗期的话,可累计病休至6月10日. 3.病假医疗期期间包含公休与法定节假日。

    2018-05-31 18:00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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