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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RFN      劳动合同的解除      
  • 员工不配合单位实施打卡,拒绝采集指纹,单位能否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广东 广州」
  • 员工不配合单位实施打卡以侵犯私隐为由,拒绝采集指纹,单位能否以无正当理由拒绝工作安排进行处理,多次不予配合能否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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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5-08 10:58:37 补充内容:

    单位可以运用的法律依据除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款外,还有哪些处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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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10 13:50:25 补充内容:

    为降低单位违法解除的风险,最终以单位明确,若员工多次不接受单位要求,则主动发起劳动仲裁,仲裁员工。为制度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保驾护航,而得以解决。员工已接受了指纹打卡。给有困惑的同行们参考。

  •  (1)个回答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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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劳动法第3条、第25条,基本劳动纪律与职业道德,一般需要有考勤管理制度公示告知,不按要求打卡就是拒不服从工作安排达到一定程度(如连续劝说几次后仍然不配合的)视为严重违纪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

    2018-05-08 11:29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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