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安小然      社会保险管理 工资支付 产假及陪护假       
  • 我想提问一个关于产假之后回去上班工作岗位的问题! 「江苏 扬州」
  • 我产假休完后,回到单位继续上班,可是原来的工作岗位已经招了新人,而且主管也没有让我继续在原岗位上班的意思,碍于情面我也一直没有提这件事,就一直做些其他的杂事工作,可是到发工资的时候傻眼了,除了社会保险外几乎只拿了当地的最低工资收入标准的工资,去问了,主管推到人事,人事又推给主管,问题拖了两三个月了一直解决不了,上次因为这是和主管谈崩了,主管打电话给人事说不要我了…我该怎么办?来单位上班六年了,现在签的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如果我现在强硬要回到原岗位上,还有可能呢吗?好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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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安小然  惜   等人赞同

    你好,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可有两条建议给你: 1.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适当给点经济补偿即可 2.因涉及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故可以先行向单位通过EMS快递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被迫解除),待单位收到后即可不用上班了,直接去申请仲裁即可。 3.仲裁前可以先行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应你的问题,若无有效解决你的问题再行申请仲裁。

    2018-05-04 13:33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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