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ann ( CPC Mgr )     涉税问题       
  • 关于补充商业保险免个税的政策 「广东 广州」
  • 如果是公司给全额供款,员工可享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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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ann   等人赞同

    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年(200/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2400/年(200/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个人税优健康保险是指在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采取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

    具体参见以下规定: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框架和示范条款的通知》【保监发〔2015〕118号】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15)118号】

    《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

    2018-04-26 16:04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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