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sophie ( Vitra Furniture (Zhuhai) Co., Ltd )     工资支付 福利 劳动合同签订      
  • 员工因为身体原因(患重病需要定期检查复诊),不再适合担任生产领班,属于调整岗位,不能调薪? 「广东 珠海」
  • 员工因为身体原因,患重病需要定期检查,但还是能上班,只是经常需要请假复诊。针对她的情况,公司和她协商后,决定不再让其担任生产领班,职务从生产领班调整为生产普工,为什么不能调薪呢?而且我们和她签订的合同中,工资是包括了领班津贴部分,既然已经调整岗位为普通工人,这笔津贴自然要取消,这样操作违反法规吗?岗位变动带来薪资调整,有调增,自然有调减,对于调减薪资的做法是否都不符合法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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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1.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的,可以调岗调薪。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

    2.若因劳动者自身身体原因导致不能胜任的,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一项规定进行解除,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解除劳动合同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若因劳动者自身不能胜任工作非身体原因导致,则需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扔不能胜任工作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要看劳动者调岗属于以上哪种情况了,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调岗若劳动者不同意调薪也没法再实际上达成一致的。所以协商一致最为关键。另外若公司有薪随岗变的制度同时也有劳动合同约定的,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也履行了告知程序的,也是可以进行合理性调薪的。这个对公司制度合法性 合理性要求较高。

    2018-03-22 18:02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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