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catherin      工会      
  • 员工患病救济 「广东 东莞」
  • 对于患有重病的员工(在公司工作了多年),公司及工会给予补助,并在公司内进行了募捐,如员工觉得生活拮据,希望公司能进一步救济,公司该如何对应?

    以上,谢谢 !

  •  (1)个回答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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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这个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属于贵司福利与人文关怀范畴,针对患病员工正常的处理方式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一款第一项进行处理,即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2018-03-17 09:14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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