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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      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      
  • 经济补偿金 「广东 珠海」
  • 劳动合同法有规定,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举例:如珠海市2016年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员工张三的工资为14000元,没有超过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是否则不需要受最高补偿年限不超过十二年的限制,如张三工作年限为20年的,则需要按14000元,补20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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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劳动合同法第47条提及的超过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规定起始时间是自2008.1.1起开始计算的新规则,不包含2008年之前,涉及分段计算问题,分段问题参考劳动合同法第97条。所以2008.1.1以后入职的至今为止也不可能会超过12个月,要到2020年以后了。 你所提及的20年包含了2008年前的情况。

    具体分段计算规则可参考如下文章的详细解说:

    https://mp.weixin.qq.com/s/gn_LR34f7bybXt8MCGsTQQ

    2017-12-16 08:26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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