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RGEI      工资支付 劳动合同的解除 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      
  • 关于目前政策下对08年以前时期的经济补偿的问题 「江苏 南京」
  • 今天,我看到HR730上发布,人社部宣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失效。我想向专家咨询1个问题: 如果员工在08年以前入职,目前工资也没有超过社平三倍,现在如因不胜任理由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附:原上文规定,因不胜任解除,最高补偿12个月。

    比如案例(忽略具体的月日影响):

    某员工1994年高中毕业就入职,2018年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如何补偿?

    需要支付24月(1994-2008:14年,2008-2018:10年,  相当于连续计算)

    还是支付22月(2008年前12月封顶,2008-2018: 10年)

    非常感谢。

    -----------------------

    2017-12-01 15:17:27 补充内容:

    非常感谢郑律师的解答!
    请问您说的分段算,除了终止情况,还有那些情况会涉及?
    原规定里,不满1年的按1年算,这个还要分08年以前和以后吗?
    比如“ 2006年9月5日入职,2018年5月5日被解除,
    分段算:08前: 1+1(不满1年) 08后:9+0.5
    补偿标准共计11.5个月
    合计算:11年零8个月
    补偿标准共计12个月
    应按哪种呢?
    非常感谢!

  •  (1)个回答   收藏   
  • 1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等人赞同

    481废止给出了三个问题: 一是工龄跨越08前后的,还要用,分段算。 二是医疗补助金没有了。 三是经济补偿封顶,不再有争议了。 所以目前因协商解除或不胜任解除已无12个月封顶限制。应该是支付24个月经济补偿

    2017-12-01 12:40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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