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1
邹兵 特聘专家
linna 等人赞同
如果员工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第40条第(二)项“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情形下,公司一定要强行辞退该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权利要求支付2N的经济补偿,当然他还可以选择不要补偿,恢复被违法解除的劳动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因此,如果部门实在不愿意留用此人,应尽可能在依法、尽量多给经济补偿的前提下,用各种方法去说服和打动员工同意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016-09-21 18:12 发表
新手上路 提问规则
更多>入驻专家
董保华 特聘权威
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
郭文龙 特聘权威
中国社会法研究会理事
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张宪民 特聘权威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劳动法服务中心主任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