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sophie ( Vitra Furniture (Zhuhai) Co., Ltd )    
  • 临时工聘用问题 「广东 珠海」
  • 公司如果聘用临时工,是否可以不签正式的劳动合同,也不用购买社会保险?因为他们的工作时间不固定,生产订单多的时候才需要过来,工资按照工时和小时工资率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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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目前所谓临时工符合法律规定都一定是非全日制用工或短期劳务派遣用工,若采用非全日用工,可以签劳动合同也可以不签劳动合同,未避免争议的发生最好还是签一份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同时购买工伤保险,采用非全日制用工需符合以下条件:

    1.以小时计酬为主

    2.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不符合规定的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

    3.不得约定试用期

    4.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68条-72条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

    ⒓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 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 实施日期:2004年11月01日】

    一、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施行日期:2011年7月1日  第九条 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日期:2014年9月1日】
    第三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2017-10-17 16:38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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