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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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不需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因劳动者过错解除,属于即时解除的问题,无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只有存在劳动合同法第40条情形企业单方解除或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预告解除的情形下才存在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义务问题。 劳动合同法38条和39条互相对应都是解除通知送达对方即生效,解除权属于形成权。

    2017-09-29 11:30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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