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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essica      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 工资支付 劳动合同的解除      
  • 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 「广东 深圳」
  • 我公司目前想解除一位高层的劳动合同。该高层的平均工资很高,高过深圳去年的平均工资。

    在我公司的实际服务年限为5年。

    请问:以下计算是否正确?

    经济补偿金=3 * 深圳去年平均工资*5

    赔偿金 = 2*3*深圳去年平均工资*5

  •  (1)个回答   收藏   
  • 2

  • 邹兵   特聘专家     

    Jessica  linna   等人赞同

    如果双方劳动合同是在深圳市履行,且双方采用协商一致由单位主动解除还未到期劳动合同的方式,则可以按“(3 * 深圳上年度月平均工资)*5来计算经济补偿金。假如是违法解除, 则可以按 “2*(3 * 深圳上年度月平均工资)*5”来计算赔偿金,但在单方(违法)解除情况下,员工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而不接受公司主动支付的赔偿金,假如因此产生争议而进入到仲裁、诉讼之中,员工恢复劳动关系的诉求也是有可能被支持的,这就要看公司能否充分举证是合法解除或客观上已经无法恢复双方劳动关系,此时就算公司主动支付赔偿金也未必能实现单方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的目的。

    2016-09-18 10:08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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