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巍巍      劳动合同签订 劳动合同的终止 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       
  • 劳动合同终止问题
  • 我已连续两次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单位口头通知,合同还有一个多月到期,将不与我再续签劳动合同(本人遵守单位规章,并无符合不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但我已年近50,希望继续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1:我如何能更好的维护我的合法权益?2:需要再提交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申请吗?3:单位要强行不与我续签,我最多能拿到多少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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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巍巍   等人赞同

    1. 因你并未提及你所在地区,故无法准确进行分析,假设你在上海地区,那么即使你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2008.1.1后开始计算续订固定期限的次数,2008.1.1之前续签的次数不计入统计)用人单位若无意向与你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依然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若非上海地区,你若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则必须签订无固定。

    2.我如何能更好的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答:你首先需通过EMS快递书面通知企业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若你是女性且即将达到50岁退休年龄(技术或干部岗位为)依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故若你是女性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情况下,即使签订了无固定劳动合同那么做不了多久当你达到退休年龄时依然可以法定终止。达到退休年龄未享有养老保险待遇的,一般情况下企业均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未规定需支付),另外你还可以直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不晓得劳动监察地址与联系方式的,可以拨打你当地的12333进行咨询。

    2:需要再提交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申请吗?

    需通过书面并EMS快递给企业的方式提交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企业仍无签订的,可以进行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或进行劳动仲裁。

    3:单位要强行不与我续签,我最多能拿到的方式多少赔偿金?

    强行不续签而终止的属于违法终止,需根据你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需支付2N的赔偿金(N为工作年限)。

    2017-09-06 14:04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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