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各位律师:
您好!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劳烦律师们解答,谢谢!
问题:
1. 公司员工协商修订10年前订立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请问需要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吗?若需要签订,合同中原岗位,工资等信息是按照旧合同拟定,还是按照员工目前的实际岗位/工资拟定呢?
2. 若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需要列明原合同中的“修订条款取消”的字眼吗?
3. 若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会影响员工想追溯原劳动合同中部分条款中的权益吗?举例:2005年合同签订起至重新签合同(2017-12)这段期间的权益。
郑新战 认可专家
1. 公司员工协商修订10年前订立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请问需要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吗?若需要签订,合同中原岗位,工资等信息是按照旧合同拟定,还是按照员工目前的实际岗位/工资拟定呢?
答复:无需重签,只需双方签订一个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即可,若需要签订,合同中原岗位,工资等信息若合同约定与实际履行不一致的,按当前实际履行的为准。
2. 若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需要列明原合同中的“修订条款取消”的字眼吗?
答复:如重新签订新合同,需注意劳动合同期限不变,需变更的条款需加粗加黑进行特别提示说明。另外岗位、薪资等均需以实际履行的为准。并且说明重签不属于第二次签订合同。
3. 若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会影响员工想追溯原劳动合同中部分条款中的权益吗?举例:2005年合同签订起至重新签合同(2017-12)这段期间的权益。
答复:不影响,重签也只是针对变更的部分进行的追认,之前的条款在新合同中并非做任何变化,薪资、岗位条款以实际履行的为准,权益不受影响。可以特殊做补充说明,自第一次签订之日起止重签之日起的权益具有可追溯性。
《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
用人单位(甲方):
地 址 :
员工姓名(乙方):
员工身份证号码 :
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同意变更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部分内容,本协议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法律效力。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1、第 条 项变更为:
2、第 条 项变更为:
本变更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2017-08-28 16:00 发表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法律依据: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017-08-28 16:54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