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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新战 认可专家
Lolali.mao 等人赞同
协商解除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由用人单位单方提出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解除情形,依据实际工作年限进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至于孕期工资标准无明确法律依据,可以协商N+3的模式就是多支付三个月工资的方式,哺乳期的工资标准按照双方约定即可,只要能达成一致意见,你说的75%是已经废止的《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粤府〔1989〕16号)所规定的内容,但已经被《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施行日期:2017年2月1日)修正,属于可以协商的范围了。协商解除没是意思自治原则无具体支付标准,一般都是根据三期期间的时长比如孕期从怀孕开始时长一般为10个月+产假(98+80)约6个月,哺乳期约12个月,合计约10+6+12=28个月,在28个月基础上打折一定比例支付工资外加法定经济补偿金如此协商较为妥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人异地而已,一般情形下N+(3-6个月)时较为常见的做法。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施行日期:2017年2月1日)
第十六条 女职工产假期满,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双方协商决定。
2017-08-04 13:46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