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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
工伤保险
- 关于工伤期间薪资计算问题 「广东 深圳」
-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员工4月18日发生轻微事故,5月12日申请工伤认定,6月30日出来结果被认定为工伤,且4月18日到6月30为工伤假期,但是员工在这期间又在公司上班,现在员工要求补回这期间的工伤假或者补同等工资,这是否合理?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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冼武杰 特聘专家
老徐急了 等人赞同
按照深圳中院的裁判指引:
劳动者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的医疗期内回用人单位上班的,其停工留薪期仍然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的医疗期确定,劳动者请求同时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和实际工作期间工资的,不予支持,应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择一支持。
2016-09-18 11:44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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