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Jane      劳动合同变更      
  • 某公司进行大部门内部工作整合,让个别员工在公司待岗多月仍未安排合适的工作,但每月薪资待遇照发,公司这样是否违法?员工如何维权? 「广东 广州」
  •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某知名汽车厂的销售部(有400多人)于今年2月份作出内部架构整合,少数几名员工被告知需要待岗,待有岗位需要就安排面试上岗,如果不接受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在三个多月的等待中有员工主动辞职、有员工接受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只的一名老员工(50岁,在该公司工作12年)仍相信并希望部门会合理安排工作,而这个过程该公司的人事部门从未参与该员工的岗位匹配,只是该部门一直往不匹配的销售部门以外的部门推荐面试,结果当然是没有部门愿意接收了。

    该员工现在只想回到他原来的销售培训岗位工作,因为该岗位仍然存在,而他是胜任工作的,他在这个岗位工作了12年,是一名资深并且业务能力较强的员工。在部门整合前该员工因不满其直接上司的管理曾申请调至售后培训工作,基于销售部(销售培训和售后培训均从属销售部)拟作内部整合而搁置。他现在觉得是因曾经提出过调岗而在这次整合中被排挤了,所以,他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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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根据案情,本案中的用人单位销售的培训岗位还存在,因此,这次的内部架构调整并没达到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程度,此时公司擅自让该员工待岗,构成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提供劳动条件,员工有权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2017-06-14 05:35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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