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sandy      劳动合同的解除      
  • 员工违纪解除 「北京 北京」
  • 请教您对于员工手册已过民主程序,且公示过,员工签名确认,,内有条款写明“员工收到一年内收到三封书面警告信,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问题:1.可否使用劳动合同法39条2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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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强   特聘专家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了企业可辞退员工且无须补偿的权利,至于何种情形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法律是赋予企业自主制定权的。“员工一年内收到三封书面警告信,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从形式上看,是可以作为员工严重违纪的情形予以辞退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制定的员工手册的内容要合法,处罚依据要合理。

    2016-09-12 14:24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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