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Isabella     
  • 哺乳期问题 「广东 东莞」
  • 请问质检员休完产假回来后,是否也可以安排会原来的质检工作?因为质检工作需要长期出差到其他工厂的,那她属于哺乳期的话,有没有什么规定不能从事这种出差性质的工作呢?当然我们会按法律规定给予同事每天一个小时哺乳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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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仅禁忌从事如下的劳动范围:
      (一)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第一项、第三项、第九项;
      (二)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九)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2017-05-28 09:18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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