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Jenny      劳动合同的解除 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      
  • 违法解除经济赔偿金的计算 「广东 广州」
  • 关于广州地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的计算问题,一员工2005年3月入职,目前工资假定为25000,离职前12个月的工资已经高于社平工资三倍,如果于2017年6月解除劳动合同,计算违法解除的赔偿金是否是:社平工资三倍*(3+9.5)年*2?

    补充问题:如果员工的入职日期是2008年后,工资又高于社平工资三倍的话,是否年限12个月封顶。

    谢谢!

  •  (2)个回答   收藏   
  • 1

  •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Lolali.mao   等人赞同

    当然,劳动法的地域性很强,如果当地有特别规定,请按照当地的规定计算。

    2017-04-26 14:02 发表  

  • 0

  •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计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先需要计算经济补偿,而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因此,本案中,在计算经济补偿时,受到社平工资和12年的双限制。计算出经济补偿之后,乘以二倍即赔偿金,即实际上赔偿金也会受到社平工资和12年的双限制。这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并不矛盾。 

    2017-04-26 14:00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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