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Amy ( 乔达国际货运代理(深圳)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助理经理 )     劳动合同的解除 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      
  • 如果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但是裁员少于20人且少于公司员工总数的10%,是否无需向劳动部门备案?公司单方面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话,赔偿N+1即可? 「广东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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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冼武杰   特聘专家     

    按照目前深圳的实务处理,启动经济性裁员程序,人数一定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不符合的,则不能走裁员的程序,不走裁员的程序就无需备案了。
    如果是情势变更(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解除合同的,程序上需要注意,一定要跟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在双方无法协商变更的情况下,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N,如果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的,还需要加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如果缺少这个协商变更的程序的,就是违法解除,需要给2N的赔偿金或者员工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017-04-28 15:46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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