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这个月由于外来因素导致公司某个生产线临时要停止生产,且放了三天假。这三天假我们是可以用当月的加班天来调整吗?如果不行,那企业是否需要按正常出勤计发工资?
法律是否有规定,当月的假期只能在当月进行调整?例如,员工4月份加班,然后累积到5月份时再用来调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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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2 13:42:09 补充内容:
最后我们的处理意见如下,供各位参考:
这个属于法律上的非因员工原因的停产,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需要支付员工工资。
如果预先知晓停产,可以安排调休,不受当月限制,之前月份加班工时也可以。鉴于深圳市特殊情况,考虑到大多加班、休假等工时均在当月处理完毕,我们不建议跨越调休。如果没有预先安排,而是在放假后才按调休处理,不属于因为员工加了班而安排员工调休,而是员工休假了用加班来对冲,因此,在此情况下,为了避免劳资矛盾,建议按正常出勤计算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