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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va      工资支付  社会保险管理      
  • 补交社保缴交差额的相关问题 「广东 深圳」
  • 员工提出补交社保缴交差额的请求,但又拒绝提供相应的补交材料及个人需要缴交的部分,公司可以直接从其工资中扣除相应的补交金额吗? 如果工资不够扣,可以起诉追回欠款吗?
  •  (2)个回答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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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邹兵   特聘专家     

    Lolali.mao   等人赞同

    你司首先应向该员工发出书面正式的补缴通知,要求其限期配合,逾期依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33条,你司可直接在其工资中扣减其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建议分几个月来扣减,给员工留下部分工资生活,如果实在不够扣,且公司已经代为垫付并补缴的,公司可起诉追回垫付的款项。

    2017-04-21 11:47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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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冼武杰   特聘专家     

    Lolali.mao   等人赞同

    关于社保,单位有代扣代缴的义务和权利,对于未足额缴纳社保的,单位也可以主动申请补缴,社保扣款都是直接从单位账户扣全部款项的,所以, 当员工拒绝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的时候,单位有权直接从工资中扣除相应的补缴金额,如果工资不够扣的(员工已离职了),单位可以通过起诉追回差额。

    2017-04-21 11:52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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