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Coco      劳动合同签订 培训与服务期      
  • 我签订的培训服务协议是否有效 「广东 惠州」
  • 2016年11月公司让我参加了一个内部讲师课程的培训,目的是为了让我成为公司的内部讲师,以便日后可以节约请外部培训师的费用。当时人均费用是33000,公司要求签订了一份培训服务协议,自培训之日结束起为期三年。

    但是后来了解的情况是,在职的公司并没有为我支付这笔费用,而是由集团内的另外一家公司支付(法人代表不同);而且,取得的资格证书只能在集团内部授课,一旦离职,是不允许外部授课的。

    因此,我想问的是这个培训服务协议是否有效?

    -----------------------

    2017-04-27 16:42:45 补充内容:

    在职单位没有支付费用,是由集团的另外公司支付的,法人代表不同。那就等于协议无效,对吗?

  •  (1)个回答   收藏   
  • 1

  • 邹兵   特聘专家     

    Lolali.mao   等人赞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1条的规定,约定服务期的前提是你在职的公司为你直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而且给你提供了专业技术培训,如果不符合该21条所限定的条件(在职单位支付费用、内容是专业技术培训),则双方所签服务期协议对你无约束力。

    2017-04-21 12:10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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