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我之前已经提了这个关于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问题,但可能因为我的问题表达的不清楚,所以没有得到让我清晰的回复。现在我把我的观点列出来,请上海的老师或律师指正是否正确,多谢。
以下总结都是根据上海地区适用的法律、规定、法院意见总结的,包括: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以下称“481号”)
上海高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沪高法【2009】73号,以下称“沪73号”)
统一结论:
如果劳动关系始于2008年之前,并在2008年之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则经济补偿金(如有)、赔偿金(如有)的计算基数,都是解除或终止前12月的月平均工资(以下称“月平均工资”),不区分2008年之前的年限还是之后的年限。
需要区分情况的结论:都讨论的是2008年之前建立劳动关系,并在2008年之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1.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1)月平均工资高于三倍社平:三倍社平*2*工作年限(包括2008年之前的年限,但合计最高不超过12);
2)月平均工资不高于三倍社平:月平均工资*2*工作年限(包括2008年之前的年限,没有最高年限的限制)。
2.经济补偿金
2.1如果是因为不能胜任或协商一致解除
2.1.1月平均工资高于三倍社平:月平均工资*2008年之前工作年限(最高不超过12)+三倍社平*2008年之后的工作年限(最高不超过12)
2.1.2月平均工资不高于三倍社平:月平均工资*2008年之前工作年限(最高不超过12)+月平均工资*2008年之后的所有工作年限
2.2如果是不能胜任或协商一致之外的、481号和劳动合同法都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即协商一致、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不能达成一致、频临破产或经营困难需要裁员三种情况
2.2.1如果月平均工资高于三倍社平:月平均工资*2008年之前工作年限+三倍社平*2008年之后的所有工作年限(最高不超过12)
2.2.2如果月平均工资不高于三倍社平,则计算公式:月平均工资*所有工作年限
2.3按照481号规定无需支付但按照劳动合同法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1条第一款第(三)(四)项、第44条第(一)款
2.3.1如果月平均工资高于三倍社平:三倍社平*2008年之后的工作年限(最高不超过12)
2.3.2如果月平均工资不高于三倍社平:月平均工资*2008年之后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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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3 10:34:42 补充内容:
可能排版的原因,“统一结论”部分被跟我所依据的法条混在一起的了。
我的“统一结论”的部分是:
统一结论,请上海的老师或律师指正
如果劳动关系始于2008年之前,并在2008年之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则经济补偿金(如有)、赔偿金(如有)的计算基数,都是解除或终止前12月的月平均工资(以下称“月平均工资”),不区分2008年之前的年限还是之后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