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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emon J      养老保险 内退、停薪留职 港澳台人员就业      
  • 香港员工已到国内退休年龄,还需要给他签竞业限制协议吗? 「广东 广州」
  • 1,香港人是没有法定退休年龄一说,在国内工作的香港人是否受国内的法定退休年龄影响

    2,因为是技术总监,公司本来对于每一个员工都有签竞业限制协议,但是这样的情况还需要签吗?

    3,如果不签,只签一份公司编写的保密协议文件,员工离职后是否能按竞业限制协议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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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老徐急了   等人赞同

    1,香港人是没有法定退休年龄一说,在国内工作的香港人是否受国内的法定退休年龄影响
    答:香港人在内地就业需要适用和遵守大陆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根据《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拟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的台、港、澳人员,应当在18-60周岁,因此,他们是受国内法定退休年龄限制的,但是根据该规定,如果直接参与经营的投资者和内地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超过60周岁。
    2,因为是技术总监,公司本来对于每一个员工都有签竞业限制协议,但是这样的情况还需要签吗?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有权与其签订竞业限制。该规定虽然适用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员工,但是竞业限制协议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商业秘密,因此,前述人员即使与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仍然有必要约定相关商业秘密保护协议,同时,因为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该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限制,所以,双方可以按照合同法根据自由地签订的商业秘密保护协议,例如在竞业限制年限、经济补偿方面就可以不受劳动合同法和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的限制。
    3,如果不签,只签一份公司编写的保密协议文件,员工离职后是否能按竞业限制协议追讨?
    答:如前所述,因为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该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限制,所以,双方可以按照合同法根据自由地签订的商业秘密保护协议,例如在竞业限制年限、经济补偿方面就可以不受劳动合同法和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的限制,只要该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无效或可以撤销的情形,该协议就是有效的,其离职后,应当遵守,但是因为他们是境外人士,因此在仲裁、诉讼管辖等方面应当慎重。

    2017-04-07 11:49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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