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Sara      产假及陪护假 女职工保护      
  • 婚丧假,产假规定 「山东 青岛」
  • 求问,青岛地区对职工的婚丧假,及产假都是什么法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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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19 18:04:08 补充内容:

    婚丧假并不是强制3天是吗

  •  (2)个回答   收藏   
  • 0

  • 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婚丧假1-3天。

    产假98+60天=158天

    法律依据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一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 死亡时,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2022-04-18 17:24 发表  

  • 0

  • 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是的。经过与青岛人社部门确认,婚丧假在1-3天的范围内,具体天数由企业自行确定。

    2022-04-20 16:17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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