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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广东」
  • 公司聘用了一批大专院校毕业实习生,入职时已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学生告知学校要求提交学校派发《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1.与毕业实习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存在哪些风险?其中协议内容报到期间为学校统一规定的日期前,实际我司已在该期限内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

    2.《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需要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如不盖章,企业是否存在风险?

    3.《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其他约定留空白是否合适?

  •  (1)个回答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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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1、一般而言《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属于教育部要求统一签署的一份文件,目前没有看到该文件的具体内容,无法判断存在哪些风险。公司与员工按照规定签署劳动合同,该员工在当时的状态下属于适合的劳动合同签订主体即可。

    2、盖章与签字均属独立的意思表示,公司不盖章属于公司的一个选择,目前无法判断不盖章会存在某种必然的风险。

    3、同问题2,均属于公司的独立的意思表示,公司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决定留白与否,如有需要增加的条款,也可以考虑予以增加,用于维护公司的权益。

    2022-04-08 09:20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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