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模糊      病假及医疗期      
  • 非公立医院病假条 「广东 深圳」
  • 员工提供非公立医院的病假条,内容为先兆流产,假期为11天。请问这种情况公司需要认可假条吗,还是可以要求员工去公立医院检查?
  •  (1)个回答   收藏   
  • 0

  • 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法律并未规定病假单需要哪个级别的医院开具,只要员工提供了合法有效的病假证明,用人单位一般就应当准假。企业有权对病假证明进行审核,确认其真实性,但是这种审核仅限于形式上的审核,如果形式存疑,公司可以基于管理需要要求员工去复查,但是由此产生的费用应当由公司自行承担。

    2022-03-03 13:28 发表  

登录后发布您的回答?没有账户?注册一个。

更多>入驻专家

  • 董保华   特聘权威

    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

  • 郭文龙   特聘权威

    中国社会法研究会理事

  • 张宪民   特聘权威

    中国社会法研究会理事

  •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劳动法服务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