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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ary      劳动合同的解除 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 外国人就业      
  • 上海外国人的劳动合同关系和中国人的一样吗,合同到期或者解除赔偿金一样吗? 「上海 上海」
  • 上海外国人的劳动合同关系和中国人的一样吗,合同到期或者解除赔偿金一样吗?

    外籍人员相关问题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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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1、国家层面只在最低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五个方面规定外籍劳动者与本国劳动者应享有同等权利义务,但是该法规并未对除此五个方面的权利义务是否适用作出明确规定。

    2、上海地方书面口径,外籍人员适用中国劳动法所规定的最低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及社会保险方面的劳动标准;同时,用人单位与外籍劳动者可以就五项基本劳动标准之外的权利义务自由约定;对于既不属于前述五项基本劳动标准,又没有通过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外籍劳动者将不享有中国的劳动标准。

    3、上海地方司法口径存在不一致之处,上海一中院辖区的口径与上述上海高院的解答一致,认为除五项基本劳动权利外,其他劳动权利义务可以结合平等自愿、意思自治、诚实信用以及公平合理等原则,按外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约定进行确定。二中院认为除了五项基本劳动权利外的外籍员工的权利义务依然应当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但是我们认为就上海地区的司法审判口径会趋于统一,用人单位与外籍劳动者于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条款与条件,只要不违反中国劳动法律法规对最低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这五个方面的规定,就应当视为有效约定,没有明确约定的,除上述五方面的标准,外籍员工并非当然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所以如果公司未就合同到期终止或者解除与外籍员工约定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无需支付。

    法律依据: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二条 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以及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贯彻<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十六、用人单位与获准聘雇的外国人之间有关聘雇期限、岗位、报酬、保险、工作时间、解除聘雇关系条件、违约责任等双方的权利义务,通过劳动合同约定。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二、在国内就业的外国人适用中国劳动标准的问题 (一)原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等四部门颁布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9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最低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劳动标准,当事人要求适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可予支持。 (二)当事人之间在上述规定之外约定或履行的其他劳动权利义务,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可按当事人的书面劳动合同、单项协议、其他协议形式以及实际履行的内容予以确定。 (三)当事人在上述(一)、(二)所列的依据之外,提出适用有关劳动标准和劳动待遇要求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不予支持。

    2021-12-23 10:19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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