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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当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后,公司可以以以下理由之一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公司提出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2.公司证明员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3.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4.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当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后,公司可以以以下理由之一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公司裁员的。
需要注意的是,在公司依据以上4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理由解除员工时,员工不能存在以下情形,否则仍然属于违法解雇: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除以上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外,还存在以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1.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4.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2021-11-25 12:10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