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合同的续签以双方合意为基础,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以固定期限或以一定任务为期限续签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合同,签订两次后不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您提到的这种签订方式确实不太合理,容易引起争议,如要以一定任务为期限,应当避免在合同中规定明确的时间期限。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区别在于前者以工作内容为合同终止的条件(例如:本合同在员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时终止);后者以时间届满为合同终止的条件(例如,本合同于2021年12月31日终止)。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续订固定期限合同,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无此要求。员工连续工作满10年的,无论是固定期限合同还是以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都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两种合同的区分,关键在于合同终止的条件。例如,如果合同约定了明确具体的终止日期,则倾向于是固定期限合同;如果合同仅约定了大致的工作完成时间范围,但对工作量做了具体明确的约定,则倾向于是以完成一定认为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021-07-19 17:30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