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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袋袋      女职工保护      
  • 三期和无固定 「上海 上海」
  • 女职工工龄即将满10年时怀孕。试问

    1. 单位是优先按法定顺延其劳动合同到期日,直至法定情形消失时签订无固定合同,还是优先按其满10年签订无固定合同?

    2. 女职工提出签订无固定,单位不愿续签无固定。但因女职工三期不能解除现行劳动合同。待法定情形消失时,是否必须签订无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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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因为不清楚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与劳动合同到期哪个在先,有两种可能性,作如下举例:

    一、员工2021年6月30日合同到期,2021年6月15日工作满十年,2021年6月1日怀孕

    问题1:单位应该先根据女员工处于三期这一法定情形中顺延劳动合同到期至其哺乳期满。

    问题2:在哺乳期满时,鉴于员工于合同原到期日之前已经连续工作满十年了,故公司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员工2021年6月30日合同到期,2021年7月15日工作满十年,2021年6月1日怀孕

    问题1:单位应该先根据女员工处于三期这一法定情形中顺延劳动合同到期至其哺乳期满。

    问题2:在哺乳期满时,鉴于员工于合同原到期日之前未续工作满十年,故公司可以在劳动合同顺延后的到期日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

    以上答案仅针对上海地区。

    法律依据: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四、涉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几个问题

    (二)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但当事人订立了固定期限合同的效力 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但与用人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及《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合同期满时,该合同自然终止。 (三)因法定顺延事由,使得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工作时间超过十年的,是否作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理由 劳动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合同期限的续延只是为了照顾劳动者的特殊情况,对合同终止时间进行了相应的延长,而非不得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也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在法律没有对终止的情况做出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不能违反法律关于合同终止的有关规定随意扩大解释,将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后果纳入其中。因此,法定的续延事由消失时,合同自然终止。 (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几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后,续订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应当是指劳动者已经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与劳动者第三次续订合同时,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2021-05-31 16:54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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