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Cherry Zhang     
  • 假期内工作和在家办公 「广东」
  • 部门内员工1的手摔伤骨折,医生开了2周病假,根据恢复情况,估计需要持续病假几个月,同期员工2在休产假,看到部门人手紧缺,主动说可以在家帮忙跟进员工1的工作,主管也觉得双方同意没有问题。请问这样的用工安排有什么风险?

     

    另外,想问现在在家办公模式盛行,如果员工在家工作,煲开水烫伤,这样能算工伤吗?万一脑溢血身亡,这也算工伤吗?

     

    如果休病假的同事,在家办公,同问有什么风险?

     

    以上情况有何用工管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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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问题1:

    员工2处于休产假期间为公司提供工作,法律没有强制性要求公司需要对此支付额外的劳动报酬。但是建议公司与员工进行书面约定,在此期间,员工自愿为公司提供劳动,公司无需支付额外的劳动报酬。

    请注意,鉴于广东地区规定员工休产假期间,公司需先行垫付工资,该工资与员工产假期间提供劳动获得的劳动报酬并非同一性质款项。

    法律依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 第十七条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问题2:员工在家工作,煲开水烫伤,是否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即职工受伤如要认定为工伤,需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在工作时间内受伤、受伤是在工作场所内、受伤是由于工作原因造成。对于在家工作来说,鉴于劳动者是在用人单位同意或者安排的情况下在家中办公的,因此其所居住的房间,可认定属于工作场所。但在是否属于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原因方面,却往往存在争议,需要有相关行政部门及受伤时的具体情况来认定。

    问题3:居家办公,脑溢血身亡,是否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同上,对于在家工作来说,鉴于劳动者是在用人单位同意或者安排的情况下在家中办公的,因此其所居住的房间,可认定属于工作场所。但是,是否属于工作时间内,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由相关行政部门来认定。

    问题4:休病假的同事,在家办公,同问有什么风险?

    在不影响其病情的情况下,病假在家的员工远程为公司工作,因为病假期间可能存在公司非足额发放的情况,如公司在其病假期间安排员工工作,可能存在被员工要求全额支付工资的风险。此外,如员工休病假期间居家办公,前述两个问题的工伤分享,同样可能存在于病假居家办公的员工身上。

    问题5:用工建议。

    在清楚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后,对于居家办公的员工,建议与该些员工明确约定,具体到某个房间为办公场所、某些时间段为办公时间等,便于将来对是否是工伤进行判定。

    2021-05-17 10:06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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