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模糊      劳动合同的解除      
  • 同一事件违纪处分合法性 「广东 深圳」
  • 公司规定旷工2天给警告处分,累计达3天属严重违纪辞退。现在员工于4月6日、7日旷工两天,公司发出警告处分。员工于4月8日继续旷工。

    请问,结合8日的旷工已经累计达3天,但是6日和7日已经给过警告处分,那6日和7日是否还能用于累计时间呢?是否需要从新累计3日(8日、9日、10日),才能给与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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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4月(6日、7日、8日)旷工已属于公司规定“累计达3天”,公司可以据此给予严重违纪辞退。

    从实践操作中来说,公司需要举证员工知晓公司的规章制度。如条件允许,公司可以向员工进行合理提醒,已经旷工达X天,是否具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勤,公司合理提醒后仍未出勤,公司再予以解除,其解除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则较为扎实。

    2021-04-20 15:08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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