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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oyce      社会保险管理      
  • 社保缴费基数 「广东 深圳」
  • 按照深圳人大常委会的复函:《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作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工资总额”应当理解为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劳动报酬,非按月发送的津贴、项目奖金、年终奖、季度奖等劳动报酬不计入缴费基数。请问:

    1、高温津贴于每年6-10月发放,是否能不计入社保缴费基数?

    2、每年一次性的调薪补发的工资,是否能不计入社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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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徐急了   特聘专家     

    题中所述高温津贴以及每年一次性的调薪补发工资可以不计入社保缴费基数,因为都不是按月征收。

    《关于适用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八条有关问题的工作答复》中明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作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工资总额”,应当理解为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劳动报酬,非按月发放的津贴、项目奖金、年终奖、季度奖等劳动报酬不计入缴费基数”,该规定目前依然有效,深圳市企业可以据此执行。

    PS: 这一条规定预计今年内做养老保险条例修订的时候是很可能被改掉的! 养老保险条例修订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当中,大家都可以写意见去反应,争取把48条保住啊!征求意见截止到3月10号为止,大家踊跃提意见吧!

    2021-03-05 18:51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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