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Fat Cat      女职工保护 并购重组 劳动合同签订      
  • 女职工哺乳期期间公司被收购了并进行内部架构重组,与女职工协商离职不成 「广东 江门」
  • 5名女员工在放产假时,公司被收购,内部有些部门和岗位被整合或撤销,现产假将结束员工将回岗上班,但她们所在的岗位已被合并,三名女同事原为文职类岗位,如客服,会计,文员等,现空缺的岗位是生产工人,微信上沟通协商后她们也认为生产岗位她们做不了,提出要2N+1才能愿意协商离职,公司给的最大预算是N+余下哺乳期余下的工资。这种协商不成的局面下,公司能否行驶单方面调岗调薪的权力:1、调去目前空缺的生产工岗位,因为体力上做不到,给予生产工保底工资(最低工资标准);2、调去其他文职类岗位如前台(目前也不缺,只是相对好安置),工资比她们目前的工资低几百元;等哺乳期满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点“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劳动合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解除合同。

    -----------------------

    2017-03-14 12:35:05 补充内容:

    微信上的文字可语音沟通能否做为沟通协商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点的:“劳动者订立合同时所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此客观情况指的是哪些,像企业被收购,并进行内部架构重组(部门合并,岗位合并或撤销)这种是否算,如算,仲裁或诉讼时如何提交证据。

  •  (1)个回答   收藏   
  • 0

  •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贵公司被收购即被兼并,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如果这些女职工不能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时,补偿标准为N+1。

    2017-03-15 22:05 发表  

登录后发布您的回答?没有账户?注册一个。

更多>入驻专家

  • 董保华   特聘权威

    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

  • 郭文龙   特聘权威

    中国社会法研究会理事

  • 张宪民   特聘权威

    中国社会法研究会理事

  •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劳动法服务中心主任